GB 2585-2007 《铁路用热轧钢轨》在GB 2585-1981《铁路用每米38~50公斤钢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合并了GB 181-1963《每米38公斤钢轨型式尺寸》、GB 182-1963《每米43公斤钢轨型式尺寸》、GB 183-1963《每米50公斤钢轨型式尺寸》的内容,该标准2007年7月12日发布,2008年2月1日实施。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与老标准相比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技术水平大大提升,技术内容更加全面,测量与检测方法更具有可操作性:
— 标准名称由原来的《铁路用每米38~50公斤钢轨技术条件》改为《铁路用热轧钢轨》;
— 标准范围适用于连铸坯生产的的时速160km及以下热轧钢轨, 不适用于全长热处理钢轨;
— 增加了与连铸相关的炉号、连浇和过渡区的术语和定义;
— 增加了订货内容,方便贸易和订货;
— 增加了60kg/m、75kg/m 钢轨的技术要求;
— 将型式尺寸、外形允许偏差按轨型进行分级;
— 钢轨长度及允许偏差中增加了50、100m的定尺长度,将短尺率由原来不大于15%加严为不大于10%,同时增加50kg/m钻孔轨不得搭配短尺的要求;
— 取消了模铸坯制造钢轨,改为连铸坯制造钢轨的要求;
— 增加了U75V、U76NbRE、U70Mn牌号;
— 增加了成品化学成分偏差要求;
— 增加了显微组织、脱碳层、非金属夹杂物、超声波探伤、疲劳性能、残余应力以及断裂韧性的要求;
— 增加了质量保证要求;
— 增加了钢轨断面图,在原标准38、43、50kg钢轨断面图的基础上,增加60和75kg断面图,并将其作为附录(A)的形式纳入标准;
— 增加钢轨尺寸检验样板,以附录(C)的形式纳入标准;
本标准在参照EN以及欧洲铁路联盟等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国特色的技
术内容,经专家审查,一致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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