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钢标委[2008]01 号《关于下达全国钢标委2008 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金属材料电磁超声检验方法第2部分:利用电磁超声换能器技术进行超声检查的标准方法》和《金属材料电磁超声检验方法第3部分:利用电磁超声换能器技术进行超声表面检查的标准检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由钢铁研究总院和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共同承担。经过编制组广泛征求意见和会议讨论,现已提出标准送审稿。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定于2008年11月3日~11月4日在北京市召开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的审定会。
请各有关单位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届时参加会议。标准的相关资料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