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钢标委[2008]01 号《关于下达全国钢标委2008 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核电站用无缝钢管第1部分:碳素钢无缝钢管》和《核电站用无缝钢管 第2部分:合金钢无缝钢管》两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由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经过编制组广泛征求意见和会议讨论,现已提出标准送审稿。
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定于2008年9月23日~9月26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上述两项核电站用钢管国家标准的审定会。请钢管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各有关单位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届时参加会议。
标准的相关资料见附件。 |